市长
你好
市28中138、137、136等班,老师变相强制学生在周一到周五去南岳拜菩萨,外宿多日,老师收取回扣。
周一到周五学校以上晚自习为由,本期2个月共收取补课费1400元每人,后续还需多次收取补课费,有时老师只来教室望了一下,而国家学费只需800元每期。望您能管一管。谢谢!
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收到您反映“长沙市28中违规收费”的信件后,市教育局责成岳麓区纪委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结果汇报如下:
一、关于去南岳秋游说明
经查:该校高中136、137、138、139班(均为高三年级)以年级组为单位(共学生165人)向学校教育处以文字报告形式提出申请,希望在高三第二次月考后能组织一次秋游,缓解学习压力,教育处以学校名义向教育局报告备案,同意高三4个班和教育旅行社联系外出秋游,在多名家长的参与配合下,高三学生共计124名学生自愿参加秋游活动,于10月28日下午1:30在5名老师和多名家长陪同下由长沙市教育旅行社接待到衡山秋游,对另外41名没有参与秋游的学生安排由高三老师在学校组织自习,当日下午5:00到达衡山,在衡山县住宿,晚上师生进行了学习交流和安全教育活动,次日早上分组由老师带领进行了登山活动,于29下午5:30全部返校,统一放学回家。据查证落实秋游活动收费为每人348元,由教育旅行社收取,是自愿行为,行程为24小时,并不是周一到周五,学校年级组和旅行社有合同,且有收费标准文件,全程有家长参与,老师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或者回扣。
二、关于收费1400元补课费说明
经查:该校高三年级本学期收费三笔,分别为:1、按照长沙市考试院要求,对高三全体学生收取高考报名费、体检费、《报考指南》、考试工具费用共计340元,有教育局文件(见教育局信息网);2、组织秋游活动,按照学生意愿及自愿原则收取活动费用348元,有教育旅行社合同;3、由家长委员会收取部分参与晚自习以及周末辅导的学生晚自习及周末考试管理费580元。三项累计共计1268元,据调查也不存在其他任何收费,收取1400元补课费不属实。
根据调查情况,我局责成学校1、责成学校将高三年级组违规收取部分学生的晚自习及周末考试管理费580元,予以立即无条件全额清退。2、对高三年级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年级组的评先资格。3、要求学校本周内组织召开高三家长会,向家长解释情况,做好学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对秋游以及高考报名费予以公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