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5年读书将农村户口转入长沙的,08年毕业后,户口就挂靠在湖南省人才中心,现在准备结婚,请问如何将户口迁回湘潭县原籍,是否可以转为农业户口?流程是怎样的?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长沙市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中规定:
(一)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如果已经从学校户籍迁出落户成了常住性户口的话就不符合这项政策,关于您原籍是湘潭县的请直接咨询湘潭县公安局。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