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住建委的回复我已经阅读,同时开福区住建委物业监管科的人也电话联系了我,他的观点大致如下:1物业管理还是不错的,2如他回复中所说刷卡系统改造是为业主服务,3虽然占用公共面积、影响部分业主已购车位使用,但改造还是要搞,不可能恢复原样。4,抽时间约物业公司负责人一起协商解决。
现就住建委以上观点提出我们不同的看法,1物业管理好坏是多方面的,卫生或其他服务的好坏是他们应尽的义务,但这次擅自占用公共面积、侵占业主物权就说明他不合格,知法犯法,从另一方面讲物业监管科对他们的评级和监管是不到位的。2物业监管科已经查实该刷卡系统由原来感应式的改成刷卡式的,哪一个技术和管理更先进一目了然,为什么物业要舍弃先进的而改成落后的管理模式?恐怕只有物业公司和物业监管科的人心知肚明了,背后又有什么利益也只有政府去落实了,而且改变刷卡方式不能改变车位管理方式,车辆乱停、占用别人车位的现象依旧存在,物业公司也没有相应措施配合。3.物业监管科明知道物业公司是占用公共面积,而且已经反映到市政府,也已经确认对有些车位有影响,但他们一直未对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物业公司在其他苑区依然在施工,还跟物业公司口径一致说改造肯定会进行下去,没办法回复原样,试问那要物业监管干什么?配合物业公司欺压老百姓吗?4,同物业公司协商,协商的前提是什么?首先应该平等、相互尊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反正我不管你是否同意,我先强行搞好,然后再同你谈,那么谈判的基础都已经变化,恢复原样是不可能的,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只能谈别的,谈补偿?谈换车位?你只要提要求他们就说你就是想要钱,物业公司和物业监管科就是希望你能算了,不追究了,他们完全没有把国家的法律当成一回事,俨然他们就是世纪城的土皇帝,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搞完了看你怎么样,中国的百姓连自己的家园都保护不了,连自己的私产都不能维护,人权、物权在哪?
我们要求的过份吗?我们只要原来设计上的,你原来设计的就是一种承诺,我们购买的也就是你原来的东西,物业公司无权改变原有的东西,相关法律程序物业监管科应该比我们更清楚,你们在接到市民举报后首先应该查实、责令停工、协商处理好后再决定是恢复原样还是继续施工,而不是首先就明确无法恢复原样,然后再谈,这有失公平,物业今天可以占用公共面积修刷卡系统,明天就敢占用花园修房子。那还要监管科干嘛?
所以还是请市政府督促监管科尽快将刷卡系统复原,同时督促物业公司拿出更加完善、具体的管理办法。
世纪城映江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收悉您的来信,我委物业监管处根据您来信反映的答复如下:
我委已责成物业公司尽快拿出解决办法,尽可能的满足广大业主的合理需求,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提升服务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