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沈阳户口,妻子长沙理工大学教师户口,在给宝宝办理户口时,根据金盆岭派出所指示将妻子的集体户口先转成了个人户口,在给宝宝办理户口时,金盆岭派出所要求我(男方)再出具一个沈阳市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我没有给宝宝在沈阳上户口,坐火车回沈后,我所在区的派出所叫南塔派出所,以从未给任何人出据过这样的证明为由,拒绝给我办理这样的证明,愁得我都想行贿了,可是人家就是不给开,金盆岭派出所说没有证明就办不了户口,南塔派出所说这样的证明开不了,那么请问,我正常生育的宝宝为什么就办个户口这么难呢,政府机关干嘛要让老百姓去取这些证呢,哎,我有什么权利要求南塔派出所出这个证明,人家不给我开的结果就是我的宝宝上不了户口办不了医保?这不是公平不公平的事,是根本就是不作为,公安系统内部取证我可以协助,可是我没能力协助的话我能怎么办呢?难道非要让我刻个派出所的公章出这份证明吗?反映过一次了,回复中并未提及这个证明到底是咋回事,回复中并没有说一定要开这个证明,并给了我一个电话85895051,我打了两天连个人都没人接电话,政府电话连个接线员都没有,哎
桃宝谷: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在宝宝的户口即可随父也可随母,为避免重复上户口,上级部门规定需要出具一个未上户口的证明,请你能理解。经与有关部门协商,请你近期带好宝宝上户口的有关资料到天心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找黄同志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