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所在的中山亭附近开了一家冠瑞理疗体验站,开始我爸爸妈妈都去体验,他们的工作人员说体验都是免费的绝不推销产品,但后来,我爸爸妈妈对他们产品冠瑞高电位治疗仪深信不疑几乎到着迷的地步,认为这个仪器能够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他们的工作人员这个时候就开始推销高电位治疗仪,要价8800元,我父母坚决要买,不论我怎么劝都无效,我在网上查过,高电位治疗仪是国家3类仪器不准在市场上销售的,他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现在这个体验点就好像是个宗教聚集了很多老年信徒,只要是他们推销的东西不管什么很多类似我爸爸妈妈这样的老年人都是百分百相信他们所吹嘘的效果,比如说什么虫草精啊,西藏天麻啊,现在他们又在推销一种药酒,要价1400,药酒这种东西是不能够乱用的,我就曾经听闻很多类似欺骗老年人的地方也是销售药酒结果导致出了人命的案例,现在我很是担心,还望有关领导介入调查!
我局收到市长信箱《关于冠瑞理疗仪的问题》(id338359)的信件后,对信中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随即安排执法人员对信件中反映的冠瑞体验站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 冠瑞体验站法定名称为长沙市开福区冠瑞医疗器械咨询服务部,2012年5月29日由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核发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零售、医疗器械咨询、健康咨询服务、小家电销售。
2、 该咨询服务部设有冠瑞高电位治疗机体验场所,用于推广宣传冠瑞高电位治疗机。现场有标示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260354号、型号为gr-gdw-09c的高电位治疗机,该产品与注册证书核准内容一致。
3、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三类医疗器械在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具有经营范围的公司可以销售。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咨询服务部有销售冠瑞高电位治疗机行为,其冠瑞高电位治疗机由长沙祥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经核实,长沙祥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具备经营三类6826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
4、 现场检查未在该咨询服务部发现西藏天麻和药酒,在其办公室内发现梅邦虫草精4盒,该产品已经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该咨询部可以销售。
5、 我局执法人员已经要求该咨询部严格按照其工商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能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关于投诉反映冠瑞理疗仪价格过高的问题,属于物价部门管理职能,建议向物价部门反映;关于夸大宣传治疗功能问题,属于工商部门管理职能,建议向工商部门反映。
8、 我局近日再次检查时,发现该咨询服务部已停止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