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我五月份关于旭辉藏郡有人在装饰性挑梁上进行违法违规搭建的信,于六月十九收到住建委的回复。回复认为违法在建筑物外墙开门是规划局管,所以转该局处理。有一点不明白,建筑物外墙开门及占用挑梁的行为,一是造成安全隐患,同时违反了物权法,对其他业主构成了侵权。住房安全问题该由谁管?业主的权利的维护该由哪个部门收理?2013_06_21.
gyl: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来信反映的问题,我委责成岳麓区住建局答复,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来信件后,岳麓区住建局立即组织区城建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到旭辉藏郡小区,分别于物业工作人员和部分业主见面,进一步了解情况,再次明确了法规内容,同时指出了违法行为带来不安全的危害性。
我们认为,该小区物业公司对违法行为管控不力,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业主安全意识宣传教育不够甚至是缺失,经核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业主到现在还不知道“悬挑梁”仅仅只是装饰功能,没有其他功能,存在是“天然阳台”的错误意识。为此,我们本着对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遏制违法行为的进一步蔓延,经慎重研究决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业主下达了停工通知,并限期恢复原状,同时保留对该物业公司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