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给出的所谓的承诺。就是9月30日可以通过5方验收,但是现在已经10月,没有任何消息,就逼我们收房,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认为开发商是不想把事情往好的方向办了。。我们签订合同之初,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必须是五方联合验收之后才能交付,但是开发商想根据合同来处理问题,就是不想通过五方联合验收。这个合同跟当时的法律有明显的抵触,这样必须按照当时的法律来办事,开发商别想蒙骗我们,而且房子质量问题很严重,外墙漏水,卫生间的窗户也没有防脱落装置,基本的所有的窗户没有排水孔,请管理部门严格要求开发商,维护我们这些小民的权益,谢谢!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站负责答复。该投诉属于重复投诉,收悉您的来信,我站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具体业务科室负责调查核实,现正在核实与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