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
我的住房是位于开福区蚌塘小区17栋,是当年长沙县政府搬迁到星沙,市政府发文同意其在市内的房产向社会出售的商品房。该栋房产业主为长沙县民政局,有一半住户为该局职工。
我们购房后自2000年开始该栋房屋的房顶就开始漏雨,经多次和业主长沙县民政局交涉,业主出资进行过简单的维修,但没解决根本问题。近几年漏雨越来越严重,特别前阵的大暴雨更是苦不堪言。为此我们先后无数次找业主单位长沙县民政局交涉,要求维修。该单位以无房屋维修基金为借口置之不理。我们也找到社区,社区以长沙县民政局没有把管辖权交给他们的理由不闻不问。
我们该栋房屋楼顶的6户住户全部都是退休老人或者下岗工人根本无力承担巨额的维修费用,也无数次请求业主单位、社区帮我们解决问题,都得不到解决。我们非常的失望。当年购买这个房子时还没有维修基金的说法,业主单位也没有要求我们缴纳。其他的住户因为漏雨没有给他们造成直接的影响,也不会出资。市长先生,您帮我们出个主意好不好。
市长信箱中所称的开福区蚌塘小区17栋房屋,属于商品房,非我单位资产。该栋房屋于1993年集资修建,房产证于2000年分批办理到户,属于个人资产已上市流通,由属地管理。信件中反应该栋房屋漏雨问题,该栋业主宁新展于今年4月向我局领导反应房屋漏水情况,我单位告知商品房房屋维修应由该栋房屋业主委员会向辖区房产部门申请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同时我单位积极配合此问题的解决,于4月26日派刘海龙和易喜明两位同志到开福区房产局查询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情况,查询结果显示无维修基金缴纳记录;5月11日向长沙县住保局咨询房屋维修基金政策及处理意见。按照县住保局的建议意见,蚌塘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管理房屋维修等事务。由我单位协商相关部门向县政府报告争取资金支持,按照当时房屋价格及维修基金缴纳政策补缴单位应缴部分维修基金,积极妥善处理好蚌塘小区问题,希望业主们理解、支持和配合。
长沙县民政局
2016 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