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请领导帮帮我们吧

2018-4-4 0:11:45发布21次查看
12.00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qformat:yes;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5pt;
mso-bidi-font-size:11.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mso-font-kerning:1.0pt;}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当中抽出时间来阅读我的信件。我叫马姣,是长沙县安沙镇水塘垸村的一名普通村民。
在2012年2月份,我们水塘垸村几个组被征收,用来建设长沙市师范学校第二个校区;4月份,第一笔土地补偿款已由拆迁办划到了村上,然后再统一分配到个人。本想着能够顺利的拿到钱准备购买新的居所,可是让人无比惊讶的是,少数村民竟然怂恿村上领导把我的这笔钱克扣下来,着手侵吞本该属于我的这笔财产。他们的理由只有一个:我是已婚女子!
听起来非常的荒唐可笑,不是吗?
且不说,第一点,二十多年来,我在我自家的承包土地上,孜孜不倦的履行着我作为本村经济组织体的一员而需要履行的各种责任和义务,我应该可以说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到将来,我完完全全就是水塘垸村的一名村民,我完全有资格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
第二点,土地补偿方案确定是在2012年年初,钱也已经在上半年到位,而我领结婚证却是在7月份,一没办酒二无生育,我的户口更是没有迁出去,没有因为结婚一事而加入其它任何集体经济组织和享受其它任何额外的保障福利。所以说,不管任何土地补偿方案,土地补偿款中肯定含有属于我的部分,而如今,少数别有用心之人,因为自己的贪欲,而本着能多拿就多拿的强盗逻辑嚣张无比的侵吞私有财产,这完全就是赤裸裸的抢劫!
第三点,本来基层民主,少数服从多数本是社会进步的,民主发展的一大好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商议决定集体利益的分配本也无可厚非,可村上一些地痞流氓断章取义的歪曲国家法律和政府条例,以重男轻女的封建陋习为武器,以村上领导当挡箭牌,对村上的村民进行威逼利诱,达成所谓的分配“共识“,妄想侵吞像我这样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我不知道这样的”民主”还能不能叫做民主,这样的”商议”还能否称之为商议。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土地本来是我生存的根本,而正是如此,国家才有征地补偿于我们,而现如今,我耕种的田地变成了混凝土,我赖以生存的土地变成了马路,而当别人高高兴兴拿着国家的福利希望寻求新的安家之所时,我的生活却无以为继,而在我们村,像我这样的“已婚女人”有不下三个,天啊,难道已婚也是一种罪,已婚女人就不是人?
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执意制定有悖于国家法律的分配方式,而多次上访镇政府和拆迁办他们却又坐视不管,难道真要逼得我还有我全家采取极端的方式来争取和维护我们这种弱势群体的利益吗?希望政府帮帮我,希望领导帮帮我。
安沙镇水塘垸村
村民 马姣
2013年2月2日
你好!谢谢你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现将你所说的关于安沙镇水塘垸村万花园组征收土地补偿费分配问题回复如下:一、长沙师范二校区项目水塘垸万花园组的征收土地补偿费由县拆迁中心全额拨付到位。二:经我们对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你组的土地征收补偿费是有群众推选组代表,按村民自制的条约进行分配的。三:政府将派调解员和村干部一起到你组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