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于2014年购买宁乡县水木天成27栋603,合同2014年7月30日交房,但至今未交房且无人管,去年我们去宁乡县政府上访,也无果只是把我们老百姓当皮球踢,要我们去去找房产局,然后房产局就叫我们找城交政府,而城郊政府叫我们找县政府,请市长为我们百姓做主
一是责成开发企业加快小区道路、消防设施、手续交验等进程,迅速组织资金清缴税费,向相关单位申请联合验收,尽快进行房屋交付。二是要求乡镇、部门在环境稳定、手续办理、房屋销售等方面积极支持项目推进,并就经营税收、销售款项、法人股东等加强监管。三是呼吁小区业主形成共识支持项目顺利推进,监督开发企业作为,并通过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
宁乡县住房保障局
201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