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领导:您们好!
我们曾于2011年12月1日,通过《市长信箱》向市委及市政府领导《投诉湖南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抢夺民财的违法行为》。今年12月13日,知悉我们的投诉信巳由贵室转岳麓区处理,我们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的关怀与支持!
2011年12月16日,在天心区法院执行局主持下,我们与长欣公司再次进行协商调解:主要问题达成了共识,但至今仍无具体结果,也未见到执行调解书,不知长欣公司是否又在继续賴账?为此,请您们在公务繁忙中继续关注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使我们俩位老人的合法房产权益得到解决。
此呈,
顺致敬意
报告人:王华(湖南师大退休干部) 金平安(中南大学退休教师) 2011年12月28日
信中反映的问题已与来信人进行了电话沟通,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时间比较久远,据调查了解,湖南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改制,目前该公司主要办公地点在天心区,信中反映的问题来信人已经依法通过诉讼途径在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