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和我老婆都是长沙户口,且户口是自有住房的,不是集体户,这两年因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今年我老婆怀孕了,因此我联系我们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准生证,居委会大姐说因为我不在家常住,所以不清楚我的情况,不能给我办理,让我去我的常住地办理,于是我找到我老婆现居住地的街道,人家说必须要户口所在地街道先开具初婚未育证明才行,没办法我又找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这回居委会大姐又说,必须先找单位开个证明过来,并且强调私企的不认,要国企或事业单位的证明,我这两年在外面是自谋职业的,我到哪里去弄个国企或事业单位的初婚未育证明,这不是刁难人吗?我的户口、档案、社保全在长沙,就因为我近两年没有在家里常住,就不能办理准生证嘛? 我的户口在岳麓区西湖街道格林星城小区,期待有关部门能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我这种情况的准生证到底要怎么办理,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信中提及问题我区计生局处理并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