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于2006年毕业于南华大学,毕业当年我已经将我户口迁回家(长沙市),而我女朋友的户口一直未办理(单位不接受户口,也未迁回老家衡阳),手上只有一张原学校发的户口迁移证。2010年3月,我们办理了结婚证,想将我妻子的户口迁到我户下,需要些什么资料?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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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所在地(城市或城镇)落户。
凭证材料: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另一方可迁入到农业户口一方落户。
凭证材料: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另一方系农业户口,要求迁入我市落农业户口的,凭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另一方系非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非农业户口一方在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意见、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证明意见。
但各地户口政策略有不同,主要以落户地户口政策为准。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