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你好
乙方;村民16人等
甲方;乌龙社区书记黎西林
我等16人自2008年至2010年以来,先后在浏阳市北盛镇乌龙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人黎西林处购买地建房。对此,有收据为凭证及双方鉴定的《综合居民安置建房用地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决定将北盛仓社区和乌龙社区马安片荒山两块建成综合居民安置区。乙方土地受让后,如涉及到土地产权不清,慨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划进行,两年内必须建设........”
合同签订后,我乙方等人按约履行,在其安置区内,不同程度的建造了一层.二层.三层的房屋。然而,我等在施工过程中,原北盛镇鲁家岭村(现更名为北盛仓社区鲁家岭)有一部分村民来工地,以“此土地权属归鲁家岭村所有”为由,把建好的红砖墙推到,将房屋支撑架打翻.窗户玻璃.房屋的吊顶砸烂........,因鲁家岭村民的干扰,建筑工程中途而废,导致水泥变质.木材霉烂.钢材生锈.架料腐蚀.工期延误.工程承包人要我们赔偿,直接造成我等经济损失480多万。
纠纷发生后,我等心急如焚,多次找甲方解决,可甲方拿出一分与北盛镇签订的《协议书》要我等找政府解决。但镇政府一直是悬而不决,一拖一年,三方之争,殃及无辜。故我等受害者为解燃眉之急,免遭更大损失,只好求助于上级尽快的为我等排除干扰.恢复施工.不胜感激!
此致
2012.4.17
代表联系人;张华田电话13808498304
张华田同志: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该信件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我镇中南家居原辅材料市场安置小区的建设均属于合法征地,同时得到了北盛仓社区尤其是鲁家岭片绝大多数村民的大力支持。但该社区鲁家岭片个别村民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自2011年春开始以协议价格过低为由对中南家居原辅材料市场安置小区的建设横加阻扰。企图推翻2008年10月7日签订的、位于已经部分建成的中南家具原辅材料市场内涉及北盛仓社区鲁家岭片的36.73亩、按5400元/亩征收的征地协议。该村个别村民与施工方多次引发冲突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而后鲁家岭片个别人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推翻2008年所签订租赁协议。浏阳市人民法院已经判决,原协议有效,驳回鲁家岭片个别村民的诉讼请求。我镇已经将你等16人的相关手续办理报送至长沙市国土局且批办了14户还有2户正在办理中,目前鲁家岭片个别村民已上诉至长沙市终级人民法院,在近期内将宣判决结果,我镇目前正在积极配合法院和相关部门在下达判决书后,确保商户顺利施工建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