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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建委太会把老百姓生命开玩笑了 ——开大了!!

2018-4-1 20:08:54发布17次查看
事情背景:
2000年恒达时代花园业主向市建委投诉房屋安全问题,市建委组织专家组进行了鉴定,形成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表明:5、6栋屋顶违章加层建筑违反国家《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随后市建委以长建字(2000)60号文件下发通知给开发商和业主称:为确保房屋安全,必须无条件拆除加层违章的建筑…………现时过十多年,业主历经反映、投诉、行政讼诉等程序,违建加层不但末拆一皮砖,小区内还增建了多处违章建筑;市建委发个60号文到底是在玩什么把戏?请看市建委的“花样”表演:安全问题建委已按程序尽责指出来了;万一房屋出现安全问题,建委可把责任推给规划局和城管局,但规划局、城管局并不买建委的账。最后市建委圆不了场,干脆玩起了流氓手法,在市长信箱中称:经市质监站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房屋符合抗震设计要求……笑话、天大的笑话,5、6栋屋顶违章加层建筑会自己治病,变成安全了……长沙市住建委啊:您这是在拿老百姓的生命开玩笑啊!无耻!下流!
无耻下流的文件供阅:
以下是长沙市建委的二份在市长信箱中的函复件,好人坏人做的事,全部做全,原则呢?有没有?请大家品味……
恒达时代花园业主
你好!首先感谢你再次来信。
你信中之前的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是我委已发《市建委长建字(2000)60号》文件,已发10年,为什么至今违章建筑还未拆除。
我委的处理意见如下:
市建委长建字(2000)60号是我委10年前已发的文,我委早在10年前就已判定5、6号栋的违章加层建筑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强调为确保房屋安全,必须无条件拆除!而拆违工作并非我委职能范围。所以,我委只能讲信件转给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我委已多次向政府督查室反映了相关情况,请求妥善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长沙城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 住 建 委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恒达时代花园业主: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我委在收悉您所反映的恒达时代花园5、6栋房屋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来信,责成市质监站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具体核实。
经市质监站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房屋符合抗震设计要求。
如还有质疑请拨打市质监站电话:84694028
长沙市住建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之后还会有无耻下流的单位或人出现吗?
建委2000年说5、6号栋的违章加层建筑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是基于专家鉴定报告中讲了5、6号栋的违章加层建筑不符合抗震设计规范。而建委2011年改口说经市质监站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房屋符合抗震设计要求~~这是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扯卵谈。之后市长信箱还会成为无耻下流的单位或人出现扯卵谈的场所吗?……试目以待!
颜忠军律师为此发表了他的意见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如果是违章建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必须组织拆除,若不组织拆除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失职、渎职,就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
百姓陪“您们”玩不起啊!张剑飞市长:您的手下“厉害”,真会依法行政啊……督不督察?不要“您们”评“党性”,评“良心”办吧!
盲点:
这件十多年的未结事件,到底说明了什么?政府门前的“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真不是闹着玩的。
恒达时代花园业主:
您好!
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十多年,对投诉的问题已与开发商协商,对于违法加层的问题已在十一年前,有关会议由房产部门负责督促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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