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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个人建房问题

2018-4-1 15:19:06发布16次查看
领导好:关于农村规划区外个人新建房屋问题,满足相关规定,现在长沙县、望城县都停止办理,请在市长信箱上:给出停办的相关法规,给出办理时间表。谢谢。
让乡镇办事人员事远离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再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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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市长信箱信件(编号:583910)收悉,现就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没有发布过关于暂停或停办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政策文件。2014年4月,因部分村民对长沙县和望城区暂停农村宅基地的情况反映强烈,我局进行专题调研,并就此事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长沙县、望城区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开展农村居民集中点的建设,因此要求各部门暂停宅基地审批。
近期,我局将根据市政府要求和农村的实际情况,发布《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区县(市)必须对所有涉及农村宅基地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尤其对涉及“暂停”、“冻结”农村宅基地的文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解决建房手续难办的问题。同时,针对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我局在文件中也从有关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第一,缩短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建房的办理时限,从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要求的45天调整为20天;第二,明确农民建房占用耕地、林地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第三,明确宅基地面积标准,根据家庭人口和地类,确定建房面积,使建房农民做到心中有数;第四,对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但未启动拆迁的区域,确属危房的可以依法改建或修缮;第五,将《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有效期限由1年调整为2年。通过该文件的实施,着力解决办事人员的“四风”问题,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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