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在一个月前有提交一份关于残疾人申请宅基地的信件,为什么转到宁乡县以后就一直无人处理了?
您提出的问题,不是没人处理,而是您认为处理不合您的意见。
你在5月27日提交的《农村新建住房申请咨询》,我们回复如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您已经拥有一套旧住宅,不符合相关建房报批要求,不能在自家山上再建新住宅。
您提出的问题《为什么我一个残疾人申请不到宅基地》中这样的疑惑,说明您对扶助残助残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