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与2011年10月21日与长沙星沙伍子醉槟榔销售第二办事处(负责人:张红雷电话:13207427123.13787170051)签订加盟合同,在合作期间本人交与张红雷5000合作压金,张红雷提供本人大不同槟榔货品。在此期间本人还打给张红雷1600元的货款,但张红雷一直却没有货品提供。就这样拖了两个月,本人不得不与张红雷达成协议解除合作关系,张红雷退回压金与货款。但只到今日张红雷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压金与货款现在都没有归还。现我怀疑伍子醉大不同槟榔加盟就是一商业欺诈行为!望贵部门给予调查!
你好!
经查实,你所举报的情况并非合同欺诈,收取的5000元只是预付货款,并非押金。
经双方协商,公司已退还预付款。
特此回复。
长沙市工商局
2012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