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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契税退税问题

2018-3-29 13:41:40发布13次查看
2012年11月买的90平米以下的小户型,是个人名下首套房产 但是父母名下还有其他房产可以退税么?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长财乡【2011】2号文件规定:对本市户籍的购房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以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1)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首次只购买一套(同时购买多套的,只能有一套住房享受,下同)的;(2)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的;(3)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的。
对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的,在纳税申报时,购房人应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唯一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
根据您的来信得知,您如果已年满18周岁且尚未结婚,则符合家庭唯一住房的优惠政策。请您于工作日至您原缴纳契税的地点办理退税事项。
另外,我局已将《长沙市地税局直属局契税退税审批表》表单上传至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表格下载路径:登陆长沙市地方税局网站-办税服务-资料下载-表单下载-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契税退税审批表。表单下载链接:http://www.hnds.gov.cn/bsfw/xzzx/bdxz/default.htm
感谢您对我市契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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