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7月25日在劳动路被车撞成7级残疾,雨花交警先后两次出具两份完全不同的〈道路交能事故认定书〉包庇肇事司机。
第一份:2011年8月23日,长公交认字2011第00125号,认定为对方负全责,司机为赵炎兵;
第二份:2011年11月1日,长公交认字2011第07017号,虽然仍然认定为对方负全责,但却没有了司机。
盗抢的车辆都能抓到驾驶人,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雨花区交警就能让有人驾驶变成无人驾驶。
你雨花交警要收多少黑钱才敢做出这种保护司机的认定!!只听说过肇事逃走被抓的,却没听说过没人驾驶的肇车,中国只有无人驾驶飞机,还没有无人驾驶的重载汽车吧?
你雨花交警就敢如此无法无天,做出事故事辆是无人驾驶的认定??而且是从有人驾驶经两个多月后变更为无人驾驶的!!你们是专业的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你们尽责了吗??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你们还配穿那身警服吗??
你们做出这样的违法的认定,致使无人愿意为我承担医疗费用!!直接导致了我在医院得不到良好的救治,以7级伤残的身体因为无钱支付医疗费用而被迫出院。同样,因为你们的无人驾驶认定,也使法院一直不好做出判决,让我在事故发一年多后的今天,仍然没能拿到一分钱的赔偿。
雨花交警这样违法办案难道就没地方管了吗??长沙还是共产党领导下的长沙吗??
希望相关部门能过认真查处,严惩违法交警,还受害者一个公道,让我早日得到公平的、应有的赔偿!!!
您好,感谢你的来信,如果您对该事故处理不服,可带齐相关资料(车、证资料)到辖区交警大队法制科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