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在网上买了【湖南快乐淘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件预售款的“冬装新款时尚小立领休闲羽绒服”从此厄运就降临了,看到别的评论想说太薄,就想退货。可货物已发,想想只要能穿就算了。转眼到11月1日货到了。打开一看什么冬装,就是一件春秋装吗?货物质量非常差,当日即申请退货。可卖家就是不退。我们农民争那几百元容易吗?让你们这些j s就这么给骗了。我们买衣服是为了御寒的,可你做的根本不能做为冬季御寒之衣服。而且还是霸王条款不退不换。 望政府给我们农民主持公道。
您好!
得知您的棉衣已退货,我们由衷的为您感到高兴。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长沙市工商局
201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