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本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坪塘镇原居民,自1997年下岗后于坪塘陆运队租赁国有用地建设门面房用于生产销售,并取得相关租赁合同以及工商
营业执照,现因大河西先导区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为配合市政府的开发,本区域8户租赁居民一直都等待政府的征收条例以及征收
范围征收标准以及征收使用地的相关征收金额的张榜公布,在得知征收信息后却一直未得到相关的张榜公布事宜仅仅得到所谓拆迁办人员
的上门威胁要求签字。提出的按照远远低于市价的价格征收本区8户租赁居民的门面商业房产,应为收到政府部门的明示公布,8户居民拒绝
所谓拆迁办人员的提出的不合理方案。今日收到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岳麓区大队-行政执法告知书,-246号
告知本区域8户居民一直用于生产的房屋为“违章建筑”并将于三日进行强行拆除。
按照法律法规本区8户居民“物权法”并非所谓的“违章建筑”未不与征收办人员产生不必要的流血事件,特此向相关部分提出申诉,望
相关部门领导关注此事件,并按照政府法规依法处理此事件,由于本8户居民学历最高为小学毕业不能以有效的方式提出抗议,望市区领导提供
司法相关人员及时为本区8户租赁人员作出正确合法的协商手段,并要求本区域拆迁部门严格按照“先补贴,后拆迁”的阳光征收方式
处理此事件。
您好,征地拆迁过程中我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可到纪检部门实名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