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梅溪湖杨梅公园周边旭辉御府、润芳园、梅溪青秀、嘉和城、家兴苑5个小区的居民。因规划局打算在我们小区边的杨梅公园中建设110kv变电站,我们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侵害,现联名给您呈上本请愿书,恳请市长您关注民生民利,责成规划局取消这一决定,为110kv变电站另行选址。我们周边数万居民,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唯一的那么一小块杨梅公园(街心绿地而已,本来就很小)就一定不能放过吗?我们强烈要求体育局或园林局来建全民健身项目或者园林景观项目,而不是整天被这个部门那个部门盯着去建什么垃圾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这些。
1.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从梅溪湖一期规划图中可见不远处就有市教育局幼儿园、长郡梅溪湖中学和雅礼中学,旁边均是小区,分别为旭辉御府、梅溪青秀、家兴苑和润芳园等小区,属于居民聚集区,在此处建立变电站,显然不和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
2.针对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的危害性问题,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且这也已为国内外大量科学证据所证实。英美国家电磁辐射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专家,经过多年研究于1995年提出把国家卫生标准(100微斯特拉)修改为0.2微斯特拉,而周边不到30米就有居民小区,对此处居住的居民有很大的电磁辐射。
注:一般在变电站300米以外的地区接近环境本底值0.2微特斯拉。
3.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
4.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
5.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因此在做规划时请政府相关机构需要与周边居民沟通并调研,尊重附近居民的意见,听取他们的建议。附近居民没有收到相关的调研信息。
6.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长沙市也属于一线城市发展快速城市,制定规划时也应向北京市看齐。
7.国内外的众多专业机构和专家通过几十年的调查研究已证实:“110kv高压线周围300米地段内的人群患白血病、癌症的几率是其他地区的数倍,电磁辐射也会导致孕妇流产、胎儿畸形和心血管疾病。在高温、大风、大雪、阴雨、雷电等气象条件下容易断裂和发生其他危害事故。”
我们向您表达我们的合理诉求,希望您百忙之中来现场视察。我们的态度很坚决:誓要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总之我们相信,共产党和各级政府会维护老百姓的合理诉求,会为民作主。
网民朋友:
来信收悉。梅溪湖杨梅公园变电站在2011年之前长沙市政府批复的《梅溪湖控制性规划》中就已有规划安排。现依据2014年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梅溪湖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控规目前正在公示。该变电站位置、规模未做任何改变。如启动该项目建设,必将满足环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