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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塘街道办事处在木莲花苑小区业委会成立中蛮狠执法

2017-11-6 4:51:53发布53次查看
圭塘街道办事处在木莲花苑小区业主成立中蛮狠执法
本木莲花苑小区于2012年2月24日,正式在圭塘街道办事处递交了申请成立木莲花苑业委会的申请书,圭塘街道办事处也与2012年6月22日在木莲花苑小区贴出木莲花苑业委会筹备组名单。但是这份名单严重违背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中的《第十一条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而我们这里完全是街道要大家报个名,然后就自己指定人员,完全不能体现公平公正,而且还严重违反了指导规则有关规定,望上级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还小区一个公平公正的机会。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事实经过:2012年5月15日,雨花区圭塘街道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在征求得到雨花区建设局物管科同意后,与社区迅速启动木莲花苑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工作;5月26日,收齐请求成立木莲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资料;5月27日,大塘社区物管专干任建中在木莲花苑小区宣传栏和各楼栋单元门口张贴关于成立木莲花苑小区筹备组的报名通知;5月28日—6月11日,社区共收到20位该小区业主的报名请求;6月12日—6月20日,街道、社区物管专干通过面谈报名人员、约见开发商、走访物业公司等多种方式对报名人员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的前提下,初步确定筹备组8个业主代表的名单;6月21日,在木莲花苑小区信息栏处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6月25日上午8点,木莲花苑业主郑玲致电街道物管办,就6月21日在该小区公示的《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告》提出异议(10点30分,收到该异议的传真),街道物管专干甘文通过电话,耐心细致为其一一进行了答复; 6月26日上午九点,木莲花苑业主郑玲及其儿子廖彬秋来社会事务办办公室,街道、社区物管专干再次就传真内容进行耐心解释,并同意协调处理郑玲强烈要求加入业主大会筹备组一事;6月26日下午,街道物管专干电话联系木莲花苑业主曹艳(筹备组已入选人员),希望就郑玲业主的意见与其进行商量,未果;6月27日晚,街道、社区物管专干来到木莲花苑物业公司,与到场近二三十名业主就筹备组名单一事解疑答惑,并强调如有异议应当在名单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街道或社区提出,直至晚九点二十分离开;6月28日上午,街道物管专干将协调进展电话告知业主郑玲。 二、有关说明:1、截至7月4日,街道和社区只收到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书面材料一份(即6月25日业主郑玲的传真);2、经调查了解,街道或社区均未接收过投诉人何艳林递交的任何申请或资料,也不认识此人;3、经调查了解,投诉人廖秋彬并非木莲花苑小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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