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网吧的惨剧给长沙人什么警示呢?根据我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网吧是不能通宵营业的!在长沙市的网吧呢?照样是通宵营业,有谁去管了吗?是什么人给了网吧老板那么大的胆子能这样做呢?希望相关部门好好反思一下,希望湖北的惨剧不要在长沙重演!
2013年4月17日,我局收悉市长信箱信件(id446743),反映“长沙市网吧通宵营业”问题,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2002年11月15日施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但2005年5月,长沙市作为全国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九个试点城市之一,经国务院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长沙市网吧可24小时营业。
我们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和巡查,以预防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的发生。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