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宁乡县灰汤镇灰汤村一组的村民,为了能及时、合理,公平公正地解决我的诉求,2016年10月10日我在宁乡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找了多个部门,请求接收我的材料,并及时处理,推来推去最终被推到了宁乡县信访局,宁乡县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同样拒绝接收材料,在我强烈要求登记的情况下才勉强登记了,但到今天我还没有收到省电子政务中心的短信。我向宁乡县县长信箱写信,提交时老说我验证码输入错误提交不了。无奈,只得向贵处申请监督。以下是我向宁乡县人民政府请求的内容:
尊敬的宁乡县人民政府领导:
您好!
我们是宁乡县灰汤镇灰汤村一组村民,2016年9月7日,一名自称叫钟兴华的男子与一名黄姓男子(后得知叫黄勇华),两人具体身份不明。两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将我家使用的温泉水切断。我们当场报了警,并且还做了笔录。我们请求灰汤派出所查实两人身份及两人行为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后灰汤派出所告知:两人行为是灰汤镇人民政府行为。我们找了灰汤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及湖南长沙灰汤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局的领导,均拒绝提供书面答复。
1、灰汤镇人民政府及湖南长沙灰汤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局均行使的是行政职权,应当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依法执法。
2、钟兴华与黄勇华的行为是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的暴力行为。
3、我们村组在2013年就与灰汤镇人民签定了关于“一组资源问题按现状进行使用的协议。依据《物权法》及《协议》,我家是合法使用温泉水。
综上所述,请求宁乡县人民政府领导责令纠正钟兴华与黄勇华的违规、违法行为,利于行政纠纷的解决。请求将结果书面答复申请人。
申请人:黄玉林、刘作明、刘江
2016年10月10日
附:《协议》复印件。
附件1:1.jpeg
附件2:2.jpeg
附件3:3.jpeg
根据我镇人民政府的调查核实,发现市民刘江反映的有人强行将自家使用的温泉水切断情况不属实。其实际情况为:
《长沙市灰汤地热资源保护条例》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温泉保护利用提上议事日程。为了更好的保护、利用温泉水资源,湖南长沙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局成立了灰汤温泉水务公司。灰汤温泉水务公司成立以来投入8千多万,对全镇温泉管道重新规划铺埋,修建了温泉泵房。平时负责全镇温泉管道、自来水管道维护管理。
2016年9月6日,灰汤温泉水务公司组织对全镇温泉管道进行日常巡查检修,发现刘江户在温泉主管道上私接温泉水。根据《长沙市灰汤地热资源保护条例》第五章二十条,灰汤地热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第二十一条,灰汤地热资源经营者使用地热资源应当装表计量。第三十条禁止私接地热管网窃取地热,破坏地热井及地热动态监测设施。第六章三十六条私接地热管网窃取地热、破坏地热井及地热动态监测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水务公司工作人员即刻依法将刘江户私接温泉水管道进行了切除。工作人员正常执法过程中,受到了刘江户的阻扰和谩骂。现在温泉主管道上刘江户私接管道仍然可见,有相关照片和录像资料为证。
刘江户所说的“一组资源问题维持现状”这不是她偷接温泉水的理由,现在灰汤镇一组群众中没有在主管道上偷用温泉水的情况发生。灰汤温泉水资源是宝贵的资源,我们必须加以合理利用和保护,让有限的资源可持续利用,更好的服务灰汤人民!
灰汤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