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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交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标准是否合理的问题

2018-3-27 22:15:28发布13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宝骏巴士一名公交车司机,在长沙工作已有多年。最近由于同事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时由于缴纳标准太低导致贷款额度太低,不得不使用商业贷款。对此现象我想发问,政府要求公交企业必须为驾驶员购买五险一金,而长沙所有的公交企业每月仅为驾驶员购买200元的住房公积金这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规定吗?
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资料查阅得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缴存比例为8%。而长沙公交车驾驶员月平均工资在5000元左右,按此标准,那么公交企业每月为驾驶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该为400元。
公交车驾驶员本是一个相当辛苦的工作,政府部门为了保障驾驶员的各项福利,规定公交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的用意本来是好的,但公交企业的做法却显得相当小家子气,使我们缴纳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却由于缴纳标准太低,无法获得购房所需的贷款额度,不得已使用商业贷款,从而增加了经济上的压力,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从驾驶员的切身利益出发为我们多多着想。
养家糊口
您好!
您写给市长信箱“关于公交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标准是否合理的问题”的信件已收悉。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长金管发〔2016〕35号)文件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7月26日,我中心长沙县管理部工作人员与您单位取得联系。据了解,目前您单位经济效益较差,按实际工资缴存有一定的困难。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先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年的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收到您提供的材料后,我中心执法大队将开展上门执法。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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