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跟我母亲系湖南省宁乡县大屯营乡韶光村韶湖组村民,有139平方米宅基地证书,该证书由宁乡县人民政府盖章颁发,及由宁乡县大屯营乡颁发的5.11亩水田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均属于韶光村韶湖组)。现因国家需要,征用韶光村韶湖组一块区域做军用机场用,母亲及我赖以生存的房屋所在位置在征收范围内,但因父亲过世得早,家中缺少主心骨及经济来源,家境贫寒,为了生计,母亲带着年幼的我外出务工。
没想到住了十几年的房屋因年久失修自然倒塌,身为农民的母亲和我,没有什么维持生计的方法,一辈子只能依靠土地,外出务工赚钱,本来想挣了钱回家修房子养老,但是现在因国家发展需要,征收了母亲和我,以及韶光村乡亲们生活了一辈子土地,在为国家迅速发展感谢党政策的同时,母亲和我也为将来生活产生了担忧。
母亲和我户口一直在韶光村,本以为按照国家集体土地政策及征地政策,政府会相应给予相关补偿,毕竟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早在2014年母亲和我就相继拜访了韶光村村委会包括书记、村长,当时,都是说还没拆,等消息。结果,现在韶光村的房屋都已经拆迁完毕,该区已无法居住。但我们至今未有任何安置或补偿的明确答复。在这个过程当中,母亲和我按照大屯营政府相关领导的指示,不断奔波于长沙县征拆所、花明楼拆迁指挥部等部门,两个机构在了解我们的情况后,都答复针对我们的情况党和政府是会有补偿安置办法的,需要找镇拆迁重点办具体实施。所以,我们也找到重点办领导陆续反映情况,至今的答复是等消息。母亲和我相信党和政府会给我们答复,所以,一直耐心的在等消息。
但是,中间出现了令人不能理解的事情,此次征收包含的山田土的征收费用已下拨到村,按照分配方法,是要所有住户进行开会讨论决议分配方案的。可是,因在拆迁过程中与村上某些领导拜访沟通中有不愉快,竟直接把母亲和我的名额给剔除了,实在令人心寒,政府赋予农民的合法权利怎么能这样就被剥夺,当官要为民做主,市长大人都亲力亲为为民请命,村干部就能这样只手遮天?
作为土生土长的农村家庭,土地、水田及山的使用权是国家赋予农民的一项权利,感谢党、政府、及相关领导兢兢业业为国家、为人民服务,还请长沙市政府领导能就母亲和我139平方米宅基地以及山田征收给予相应补偿。也相信党、政府,及相关领导会听到我们农民群众的心声,并给予相关帮助,真诚感谢,盼复,谢谢。
网民“周莎”致信长沙市市长信箱,反映《急求:关于韶光村拆迁征地补偿的咨询》的问题,大屯营镇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就该问题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1、农村宅基地、水田、山地等属集体所有,征收后资金由组集体在成员中统一分配。目前,韶光村韶湖组的征收资金暂存在韶光村账上,因韶湖组各户未达成统一决议,尚未分配。因此,网民所述韶光村将母女二人名字剔除的说法不属实。
2、韶湖组形成分配方案后,如果网民对分配方案不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屯营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