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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古道巷直管公房拆迁漠视百姓权益

2017-11-4 18:17:26发布60次查看
我是大古道巷的一名普通住户。今年政府规划对这一带拆迁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一来这条街的房子年久失修不再适宜居住,二来可以美化市容。但是当具体的拆迁条款下来,我们整条街的住户都傻眼了。因为根据条款,原归长房集团的直管公房每套拆迁补偿只有大概1200每平米。算下来每户大概十几万,这么低的补偿,我们这些住户拆房后没有办法买得起房子居住,面临无处可住的问题。这条街住直管公房的都是经济条件较差,而且八九十年代没有分到房的穷苦百姓。不少人辛辛苦苦在单位工作了几十年,因为住着直管公房就没有分到单位房。一直没有享受过政府的福利,现在拆房补贴这么少,以后连这种破烂的房子都住不上,看着拆迁条款个个都老泪涟涟。我们住户从长房集团的工作人员处打听到,政府给的补贴款是每平米一万多,补贴款归长房集团,怎么补偿的具体方案由长房集团定。现在长房集团不顾大多数住户的利益,想单方面独吞补贴款,分给住户的钱不足政府补贴的一个零头。我想虽然直管公房虽然不是我们的产权,但是这个问题不是住户造成的,是当时社会的分房政策的遗留问题,我们不能仅仅看产权来处理现在的问题,要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安居乐业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直管公房是政府委托其管的,所有权是国家的,分配的政策不能由长房集团一手操控。从利益者相关角度也不能由长房集团来决定具体补贴方案,因为住户得的少,该得集团得的就多。稍稍有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补贴的具体方案至少应该由没有利益关系的独立第三方来定。有长房集团规定补贴方案是很可能损害百姓利益,而肥了长房集团,甚至是造成贪污公款。我们住户希望该拆迁能得到市政府的重视,分配方案能有政府监管,拆迁能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在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立足于将该片区打造为历史文化精品街区,解决城市商业中心南门口区域的停车难问题,同时彻底改变古道巷片区脏乱差的现象,改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依据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天政征告字[2010]第1号)和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规定,为保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5月18日由湖南思远四达、广联、志成等三家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古道巷有机棚改建设项目(一期)依法依规出具了评估报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征收指挥部制定了项目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为妥善补偿安置直管公房被征收人,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天心区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征收工作相关政策,依据《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拆迁(征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对承租人补偿安置的暂行规定》(长房政发[2010]007号)文件,经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制定了《天心区古道巷有机棚改建设项目(一期)征收直管公房对承租人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补偿安置标准严格按照长房政发[2010]007号文件第三章第八条直管公房“其每平方米补偿单价参照同一拆迁许可(征收)项目内各类结构、成新直管公房住宅的房地产分类评估单价平均值的40%确定”,寻房补助、差面积补足、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搬迁补助费及奖励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古道巷有机棚改直管公房征收项目的具体操作中,考虑到该地区直管公房被征收人普遍经济条件差、困难家庭多,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基础上坚持安置先行、保障为重认真开展征收工作:对于解除租赁关系货币补偿安置的承租人我司尽量在政策范围内套用相关条件的最高标准给足补偿;对于符合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条件的均提供了保障性房源,并对低收入、低保家庭给予了2万元/户的困难补助;对于不符合政策保障、生活较为困难的被征收人提供了直管公房进行安置。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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