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各负责领导:
您好!我在8月26日与绿地中心签订定购协议,准备8月31日缴纳30%房款时发现,绿地中心存有如下三个问题:
1.其t3栋《预售许可证》变更期间销售商铺,所销售商铺面积与原预售许可证面积明显不符。也就是开发商变将之前大面积商铺分割成小商铺销售,但《预售许可证》变更手续尚未完成就开始销售小面积商铺,我的理解是在《预售许可证》变更前,他们不能按自己拆分的面积进行销售,属于违法行为,我也咨询过律师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得到答复与我理解一样,特向您们投诉维权;
2.长沙绿地中心尚未竣工,与我定购协议中签到提供10年返祖,其行为违反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3.目前为止销售人员无法提供确切的商铺边界划分,他们提供的平面图纸与现场给我的解释也不一样,包括承重墙位置。
介于上述原因,考虑到因开发商原因可能存在的风险,我多次提出要求取消定购,退回我的定购金,可他们不采纳,否认他们的违法和违规行为,态度强硬。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消费者深恶痛绝而又倍感势单力薄,特求助!请发挥监督作用,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万分谢谢!
市民:雷**
长沙市民0731:
你好。经过我委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调查,绿地公司已于2014年10月将客户定金退返。
感谢你的来信,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