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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奇闻-拍卖过程中居然不准其他人加价、浏阳河风光带摊位拍卖记

2018-3-26 7:23:59发布17次查看
前几天长沙晚报有一份豆腐格大小的公告,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风光带23个摊位实行拍卖租赁,这小小的一个格子也许不能引起市民的注意,但对周围的居住的居民来说无疑是件好事。但实际上什么拍卖都是假的,连拍卖行都串通一气,不准报名入围的竟拍者叫价加价,天下竟有这样的拍卖吗?
事情是这样的,长沙市市民众所周知,以前的浏阳河是一段泥泞的简易河堤,上去的人寥寥无几,这几年由政府出钱进行大规模的修缮,把它修建成周围居民娱乐休闲的地方,当地有部分家庭比较困难的居民就自发的摆起了茶摊靠椅、冰柜,这样虽然方便了上堤来的游人,但管理上就出现啦一系列的问题,以前这个地方是由环卫局进行监管,收了押金、发放了摊位证、之后也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通知这些摊主退回押金和摊位证。
今年5月份的时候之前在堤上经营过的摊主都收到了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管理局的手机信息,通知原摊主报名参加浏阳河风光带摊位的拍卖,并张贴摊位租赁拍卖的公告,公告宣称:凡芙蓉区辖区内的下岗职工、生活困难家庭及原经营户居民都可以参加竞拍,这一下报名的人很是踊跃,很多人都在期待着这次的拍卖会。
2011年5月21日上午10时,拍卖会在长沙市产权交易所一楼交易大厅准时开始,一场闹剧就此上演。
拍卖师宣布:其中的6-7个摊位只允许念到名字的几个人举牌,要等到坐在前面的几个人拍好自己的摊位,,才允许坐在后排的人拍剩下的摊位。好的位置都被前面几个人拍走了,这一下拍卖场里炸开了锅,大多数人当场就和主办方大吵起来,还有些人拂袖而去,试问朋友们:你们看到过有不准人竞价的拍卖会没有?这样明目张胆的把好的位置先预留给几个人,那还叫公平竞争吗?
其后主办方宣称前面坐的几个人是之前在堤上的经营户,向他们提交了往年的保证金收据及准入证,试问这些所谓的证据就能证明他们是
老经营户来了吗?后排坐的就有十几个人就是往年的老经营户,主办方的办公室就有这些老经营户的电话联络表、为什么就不能和他们一样参加竞拍,那些提供的所谓收据、准入证在前管理部门退还押金的时候就一并收回了,这些作废了的东西可以作为资料提交吗?其中有某些人只是对前管理方宣称已经丢失该证件,所以没有还回去,现在又在这个所谓的正规的拍卖场上来作为可以优先拍卖的筹码。
我没有参加过大型的拍卖会,我只知道有些合同规定,在同等的条件下才可以优惠那些前经营户,还没见过有不准人竞拍的拍卖,这算什么公平竞争,拍卖会完全是一个幡子,愚弄的都是那些没权没势,没关系的普通老百姓。
也许上级机关的领导是有要为民办事的心愿,但真正落实到基层办事的人员大多都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刁难着老百姓,为自己谋取一些不正当的利益,这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事,但是它折射了目前中国社会的这种现象,而且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无处不在,像这样的事情有关部门就不能引起重视吗?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浏阳河风光带管理移交工作会议纪要》(芙政办纪[2010]37号)精神,浏阳河风光带一期的管理权限于2010年12月1日起由区环卫局移交我局管理,负责具体实施及维护的浏阳河风光带综合管理办公室同时并入我局。我局自接收后就河堤上摊点经营混乱的现象进行反复研究,对摊位进行了合理划分,制定了相关管理条例。在请示区政府同意后,对于规划好的17个躺椅经营摊位及6个冰箱经营摊位一年期经营权依法采取了拍卖方式处置,所限定的竞买人限定为本辖区内的下岗职工、无生活来源等困难家庭及以往经营户。
1、关于原经营摊位退回押金和摊位证的问题。根据移交时的相关资料证明,浏阳河风光带综合管理办公室于2010年7月1日发放了经营准入证,允许部分人员上堤经营,但经营的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10月30日。经营期满后,退还押金,收回摊位证。
2、关于公平拍卖的问题。拍卖之前,我局要求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及家属不得参与拍卖,同时拍卖公司也受法律的约束,不得参与竞买同时在未接受委托拍卖前拍卖公司从未接触竞买人。所有符合条件的芙蓉区辖区内、生活困难家庭的19位竞买人(资料已备存),报名条件相同,法律地位相等,现成功取得摊位经营权的18位竞买人均是芙蓉区辖区内下岗职工、无生活来源等困难人员。
3、关于拍卖程序的问题。我局就整个处置方式已报区政府批示同意,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同时,拍卖中介公司依法在平面媒体《长沙晚报》上发布拍卖公告,并在标的所在地张贴信息,同时短信通知有经营经验的摊主报名,且在报名点给每个报名者一份文字的通知。
4、关于是否为原经营户资格确认问题,在我局接手清理中发现经营摊主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在原管理部门办理了正规手续,发放了经营准入证的摊主。二是部分上堤的经营摊主与原管理部门某些个人发生关系,上堤经营。三是个别未经允许上堤经营的。我局甄别原经营户资格主要包括:a原管理部门移交的上堤经营准入证存根联;b报名时提供押金收据、上堤证原件(复印件)或原管理相关人员提供证明;c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拍卖中介公司获悉参与竞买的为无生活来源等困难家庭,采用的是义拍方式,未收取委托方和买受方佣金,与各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我局对摊点的处置是为了规范管理,并妥善安置部分特殊情况辖区内居民,以非盈利为目的,该项工作可以说是得到了各级领导及参与者的支持和理解,同时也欢迎日后各界加强对我局的监督,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局工作不足之处加以改进。
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管理局
201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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