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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有关系才能扩建房子么?

2018-3-26 4:25:21发布17次查看
这几天一直都在问扩建的事情.因为家里房子老化了.已经属于危房了,但是从社区问了他们说可以扩建.要找规划局.然后我们又找到规划局.规划局说这事要问街道城建.跟着我们又找到城建.后来城建告诉我们.不能扩建.是危房的话可以在原有基础上翻新.还说不能扩建的政策已经出来了10年了.我在西文庙坪活了20多年了..我家旁边的邻居才在两年前从一层楼的平房建到了4层楼高的房子.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要找特工组?如果有关系能解决问题.那么请问要去哪找关系送礼呢?我们愿意送!只要让我们扩建.
您好,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规划部门关于城市个人住宅建设有规定的程序及办事依据,根据《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三十九条的规定,城市个人住宅翻建,依法应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只能在属于危房的情况下,征求取得四邻、社区、街道、国土、土地红线单位等同意意见后,方可按原址、原面积、原高度、原使用性进行翻建。建设完成后,经规划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到房产局办理相关产权手续。 对于未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私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综合执法机关于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工作衔接的通知》(长政发29号)文件中规定的城管综合执法机关与规划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由城管部门对此进行查处,规划部门配合。对于违法建设私房,其新建房屋,包括扩建部门,规划部门将不予认可。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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