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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政府关于“被女干部打了一耳光”一帖的回函

2018-3-26 0:50:31发布22次查看
天心区政府关于“被女干部打了一耳光”一帖的回函
红网 发表于 2011-01-2110:49:12
『标签:呼声回音长沙->天心区综治司法』
↓红网回复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贵栏目组转来的《段婆婆被天心区登仁桥社区30岁女干部狠狠打了一耳光》(红调字[2010]1057号)调查函,我区对此事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11月8日下午4:00左右,段吉华(来信反映中的段婆婆)到学院街街道办事处登仁桥社区要求尽快租住社区房屋,与社区工作人员胡京希(来信反映中的社区干部)在登仁桥社区一楼发生争执。在社区工作人员报110后,段吉华被民警带往学院街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胡京希由于怀孕三个月,称当时腹部被段踢了一脚后腹部疼痛难忍倒地,当即被社区工作人员送往省妇幼保健院进行胎儿检查,于2010年11月9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段指称被胡京希打了她一巴掌,胡京希则称被段在其腹部踢了一脚。
二、处理情况
学院街派出所认为由于双方所指均无现场目击证人,该纠纷只能转由学院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中段吉华认为胡京希打了她一巴掌并导致其耳朵听力等受损,提出要“胡京希赔礼道歉、赔偿其目前的治疗费300元及后期治疗费用”的调解要求。胡京希则认为段吉华在社区对其进行辱骂并踢打其腹部(怀孕三个月),导致其到医院检查胎儿并卧床休息一星期,影响了其工作和身体,要求段吉华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多次调解没有成功。
考虑到段吉华同志年龄较大,家庭生活较为困难,街道社区出于2010年11月9日由带其到社区卫生院进行了检查,后段本人又到省人民医院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段拒绝提供),两次医治费及药费三百多元均由街道社区进行报销。
三、目前的情况
通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段吉华积极协商,登仁桥社区已于2011年1月17日下午与其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给予其600元生活补助,并将社区房屋租给其居住3年以解决其当前的住房问题。
衷心感谢贵栏目对我区工作的大力支持!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0日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已安排人与您联系,核实相关情况,以便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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