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本次拆迁中湘江新区各级部门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请解答以下三个疑问:
1、请贵方核实是否如贵方回复中所描述的“多次下达限期搬离通知”,是否有多次与我方协商搬迁事宜,是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相关公文资料何在?截至目前,狮峰山村委会与拆迁办一直拒绝与我方就拆迁赔偿事宜进行沟通,除了2014年9月出具的停产通知外,一直没有下达所谓的腾地通知或公告,也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2、我们租赁的厂房,十多年前由东风汽配厂租赁,这个厂倒闭后,我们租用了该厂房。坪塘街道拆迁安置指挥部提供的相关拆迁赔偿资料显示,这个消失了十多年的东风汽配厂,却可得200多万拆迁补偿,而我公司一直在正常经营,年纳税超过200万元,却只提供65万元补偿,其中有47.9万元是不可拆迁设备补偿。如此公平公正何在?
3、贵方是否了解我公司在本次拆迁中造成的损失?包括价值40余万元的专变设施、650万元的两条自主研发的国内领先气雾化技术生产线等等,而本次拆迁中,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单方面严重低价评估的方式,将设备相关损失评估为只有40元万元。
贵方相关部门采用不商量,强拆方式将我方设备进行强行拆除,造成我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施损毁,无法使用,造成我方办公设备包括空调、洗衣机、冰箱等各种配套设施损毁,无法使用,直接经济损失超过700万元。这些还没有包括由于停产停业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于人员安置带来的各项补偿损失!
希望贵方以最大的诚意进行调查和回复,用证据说话,用数据说话!
面对如此不公正的强拆,我们会坚持到底,绝不放弃,相信人民政府和党中央不会让人民失望!相信各级纪委不会对如此明显的严重违法违纪违规拆迁坐视不管!
------------------以下为前一封写给市长的信和湘江新区的回复------------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合法手续强拆高新技术企业!
发件人:hlpowder 来信时间:2015-05-14 11:41:31
来信内容:
长沙骅骝冶金粉末有限公司是承担科技部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和长沙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以来租用坪塘狮峰山村委旁的土地厂房进行生产。厂内有两条不可搬迁的气雾化生产线和其他基础设施。
骅骝公司是由原来望城县水泥厂下岗职工创立,又邀请大学生创业团队共同经营,近几年来,业务飞速发展,2014年上缴税费200万元。
2014年9月接到拆迁停产通知以来,我们按要求于2014年12月停产停业。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骅骝公司所有不可拆迁设备评估为47.9万元,比实际价值低了十几倍。
2015年4月10日,在未与我方人员进行任何相关谈判,并且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直接将推机开进厂内强拆!
如此公平公正何在? 法制社会何在? 强烈要求市长帮我们主持公道,调查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名举报 长沙骅骝冶金粉末有限公司 0731-88508922
回复:
“hlpowder”网民朋友:
您在“市长信箱”栏目的来信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骅骝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系租赁企业,其租用厂房属于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狮峰山村属集体房屋,产权所有明确为狮峰山村集体经济组织。该租赁企业与狮峰山村签订了期限为十年的租赁协议(2001年4月1日-2014年4月8日),且在2013年狮峰山村已停收其租金。狮峰山村属集体房屋位于长沙先导区坪塘老工业基地整治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9月发布实施公告。狮峰山村于2015年4月8日与坪塘街道拆迁安置指挥部就其村属房屋及土地补偿达成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其中给予骅骝搬迁补助费65万元。
鉴于骅骝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系租赁户,且非房屋产权所有人,所以并非拆迁对象,狮峰山村及坪塘街道拆迁安置指挥部多次对该租赁户进行会议协调,且多次下达限期搬离通知,但其拒不腾房、搬离设备,同时该地块属于湘江欢乐城重点产业项目用地范围,由于骅骝未搬迁,拒不腾地,导致项目工期严重滞后,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也多次向坪塘街道拆迁安置指挥部提出了用地要求。狮峰山村委会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与商谈,于4月28日将房屋移交拆迁指挥部,请求指挥部进行协助搬迁。考虑到用地在即,经区指挥部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决定在5月15日对骅骝冶金粉末有限公司进行协搬行动,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指挥部要求,委派部分工作人员配合现场维护及搬迁设备清点工作。
谢谢您的来信。
湘江新区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回复单位:湘江新区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5-05-25 16:04:48
hlpowder网民朋友:
您此次的来信已收悉。对于您提出的信访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已向您书面回复。我们认为,您提出的问题如果要彻底弄明白并最终能够令您信服,我们建议您下一步偿试走法律诉讼渠道,因为信访问题的解决最终要回归到政策与法律渠道。谢谢您的来信。
湘江新区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