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于去年11月份开始,三次反映长沙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在办理驾驶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直没有得到合理解决,第三次反映至今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但信件还在待处理中,杳无音讯,前前后后的细节,我实在不想再重复,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对有关部门的工作感到很失望,很失望,很失望!!!我很想知道,车管所不作为,交警支队能否作为?公安局能否作为?或者说相应的纪检部门能够作为?(曾向车管所、交警支队纪检部门反映) 附上一次投诉的标题:
对于长沙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心寒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就您3月7日在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教导员于3月21日上午10:20-10:28分已与您致电,就您投诉的问题作了说明,并十分诚恳的表达了歉意,以期您的理解并息诉。通过电话沟通,现对您本人的诉求回复如下:
1、对您此次驾驶证业务中产生的两次寄递及制证费用全额退还,近期我所将通过邮政ems寄递给您,请查收;
2、对在办理本次业务过程中给您带来的“身心影响”再次表示诚挚的歉意,对您的诉求意见已完全接受;
3、长沙车管所将举一反三、总结不足、严格管理、规范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批评教育,定将继续强化便民服务,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