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
在此跪拜,麻烦您听一听我们创业新人的心声!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的红头文件出台,可是却是晴天霹雳,社保这一门槛让我泪流满面。
紧跟党的政策和方针,坚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指引,我带领兄弟姐妹们坚挺了三个年头。公司初创期真的非常困难,我经受了很多打击和失败,然而国家政策好,号召我们要坚持,创业富民项目申报的五年计划让我看到了希望,相信我只要默默坚挺和努力,等红头文件出台,我就可以申请国家扶持了。可是一直等一直等,政府规划中有的2015年的创业富民项目没有启动,咨询各方政府,给的回复是创业办和人社局创业部门合并,要搁置,等啊等,终于等到了,2016年6月30日出台长人社发{2016}53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他条件都符合,只是要求员工购买社保这一条件给了我当头一棒。
给员工买社保的想法我是早有想法的,可是现实总比理想要残酷得多,2014年和2015年经济非常不景气,我们初创型公司大多数没有挺过来,我公司在起跑线上挣扎着,所以从2014年起,我虽然没有给员工买社保,但每个月都有社保补贴发到工资中。社保的社平工资是2715,算下来每月每人公司要出差不多1000元,员工自己出300元左右,真的不是我们生死边缘的小公司能够承担的,员工每月出这么多,他们也不愿意。所以经过全员开会讨论,大家都不同意买社保,愿意工资中加社保补贴。
而且,我查访了很多的申报项目要求,都没有员工买社保这一要求,大到科技部的创新基金,小到创业富民,甚至于上半年望城区的创业富民红头文件,都没有要求买社保这一说,所以我没有想到这会是一个门槛,我相信很多初创型企业老板都不可能想到,也不可能买,如果能够除去员工每月几千元工资外还能有资金购买社保补贴,那怎么还需要来申请国家这个几万元的创业资金呢?
市长大人,请您一定要听听我们这些真正在创业的初创型公司的心声,我是正儿八经在创业的,公司有十来号人,固定资产投入一二十万了,真心是毕生心血都投入到了公司,可是现在是困难期,需要国家予以帮助和支持,让我能够活下去,有能力挺过这个难关,以后公司慢慢做起来,我就有能力好好养育我的两个儿女,让他们自豪有这样努力的妈妈!所以麻烦您一定要给我们一次公平的机会,可以申报的机会,而不是在条件上就直接扼杀了!!
还有就是,我公司本来是可以赶上最后一批创业富民项目申报的,可是为什么2015年度的创业富民申报工作不了了之,现在隔年出台的这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申报,完全不是站在初创型公司的立场上着想,国家号召大力扶持创业,可是现在所有项目只扶持本钱高的公司,不扶持我们这种白手起家的公司,如何能帮助中小企业呢?烦请领导给我们一个申报的机会,让我们和别的企业公平竞争,我们经得起国家的视察和考察!只恳请给次机会!
“落地”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提出问题,作如下回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
2.《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6]53号)的制定参考了《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资助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5〕83号),该文件在申报材料中明确要求“企业员工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并借鉴了广州等地区的先进做法;
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6]53号)突出了对示范性项目的扶持,综合考虑申报项目带动就业人数、科技含量、市场前景、自有资金投入等,并优先扶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较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的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以及就业重点群体创办的创业项目。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一切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