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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生育保险金的报销

2018-3-25 2:30:01发布8次查看
我老婆即将临产(我与老婆均为合法生育第一胎),此前经咨询有关医院医保科,工作人员答复:我老婆为开福区农业户口,因参加了新农合医保,所以,医院可依据新农合医保有关规定报销医疗生育保险金。
我(开福区农业户口)现在一公司上班,公司已连续几年为我缴纳了城镇五险,(含生育保险),请问:我老婆住院生育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我也可以报销吗?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盼详细解答。谢谢!
你好,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领取生育补助金条件:男职工用人单位按规定连续缴纳十个月以上的生育保险费用,且至女方分娩时仍在缴费。需提供(一)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二)本人的身份证;(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四)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六)受委托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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