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早年因为大意丢失钱包,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驾驶证等,早些天无意进了省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绑定了驾驶证,这才发现自己的驾驶证为一辆陌生车销6分,(违法时间2014-03-29 12:48),后来委托朋友查询此车,发现车牌为浏阳牌照,与车主也并不相识。据悉,销分需本人持身份证、驾驶证到柜台销分,或者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驾驶证去自助机销分,虽然银行卡与驾驶证同时丢失,但我第一时间挂失了银行卡,且银行卡的密码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套中,所以我更怀疑是有人持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去柜台办理了销分,柜台没有核对持有人与证件所有人是否一致,就销分了,是不是属于失职呢。现在被销的分虽然早就平了,看起来是没有什么影响了,但想想若当时是销了12分,或者改违法记录有犯罪行为,是不是对我以后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呢?有同事说这个可以报警,调当时的销分记录,确实可以这样处理吗?
杨先生: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支队处教科与您电话联系。
1、告知您交通违法的处理情况,2014年处理的档案资料已无从查找(档案保存二年),且经办人熊娟已于2016年6月辞职,无法对处理情况作进一步核实。
2、为加强对非现场交通违法的管理,长沙交警加大科技投入,于2015年7月在所有处罚窗口加装了身份证读卡器等,进一步规范了处罚工作。
3、已对原处理记录作回退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