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您好。
我反应一个问题,希望领导能够看到并帮我家庭解决。黄兴北路棚户区拆迁征收,我父亲的房子在征收范围之内,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外湘春街28号406房,户主黎建斌,身份证430104195801111039】通过友好,详细的沟通,双方自愿签订征收相关协议。黄兴北路拆迁办负责人承诺我父亲货币补偿,以及一套经济适用房指标。【提示,我家三口名下无房,父母在外打零工,收入微薄,领导可以核查,完完全全符合保障性住房相关条件】4月份签的协议,到现在半年了,经济适用房指标还没有下文,多次和他们沟通,他们负责人慨括起来就是二句话【没问题,在帮你们搞】【就快了,别急】。他们最后还说,他们也想帮我早点搞好,只是市住房保障局那边领导还没答复,这是一回什么事啊,拆迁的时候就催命,现在就打太极,而且我家是完完全全符合相关条件的,他们所需要的材料都按照要求全部到位,我说还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家去跑,去落实材料的,他们说没有了,没问题了。1,我父母现在租的房子住,长期以往费用不低。2,心里非常不踏实,房价如有上涨,无形之中又要多出很多钱。3,万一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完成,相关部门不复存在,到时候上告无门。希望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能够了解情况帮帮我的家庭,万分感谢。2013年10月17号
随时可以联系我
姓名;黎闻浩
手机;13755190854
证件号;430105198508220519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2013年9月27日,黄兴北路棚改指挥部负责人及长沙市住房保障局相关人员已就市民朋友您户申请经济适用房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经研究同意了您户的经济适用房申报。现申报资料已报区局、市局窗口,近期可以办理好经适房资格单。
最后,感谢市民朋友您的宝贵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