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们是长沙市开福区盛世荷园小区的业主,现向您反应本小区所在街道和业委会改选的问题。
本小区现业委会成立以来任何大事没有都经过公示,至今也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且业委会主任一直没有住在小区,凡事电话指挥。两年前更换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讨论,合同条款亦未公示,导致小区管理混乱:公共空间擅自出租、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出、电梯更换非原厂维养导致出现了2天无电梯可用;物业服务水平很差,业主意见极大。同时,小区公共收益账目混乱,竟出现一年欠款达10万元。
年初本小区与省妇幼医院就其过界建设医用化粪池之事,导致了业主维权抗议群体事件,其起因为现业委会副主任私自同意拆除小区围墙;后经过数位热心业主自发不断努力,才终于协商和平解决。近日本小区已经征集52%以上业主要求罢免现任业委会,并将所有业主签名表格等资料提交到社区、街道和房管部门,但是有关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一直以种种理由不予批准,甚至质疑材料的真实性。
现在中央要求各级政府倾听群众呼声,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而本小区业主感觉基层群众维护自身的权益、行使自己的权力怎么这么难?这里面有没有一些既得利益个人或团体在压制群众的呼声?现我们深感无助,恳请相关领导关注和支持解决。谢谢!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经查望麓园街道会同社区及城乡建设局,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小区部分热心业主、物业企业负责人,已于2015年4月9日下午在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协调会,会上业主委员会就业主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街并及时向业主反馈了走访了解收集的情况。
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七条第三款明确: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决定。依据此条款,望麓园街道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了召开业主大会、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要求。
下一步,区城乡建设局将督导望麓园街道继续加强对小区业委会的指导,督促业委会加强履职,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管理方式做好盛世荷园小区物业管理的工作,建设美丽和谐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