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本人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龙台村村民。因林权证发证林地与实际经营林地不一致,故从请求岳麓区农林畜牧局予以更正登记,岳麓区农林畜牧局于2013年8月16日正式受理。至今,也没能给予更正登记,也不依法给予不予登记的书面理由。
《湖南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需要对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实地勘验调查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林权登记申请后5日内作出勘界决定,申请人应当在勘验前3日告知利害关系人到现场核实。宗地权属界线经指界认可后,利害关系人或指界人必须在《林权登记现场核实表》上签字或盖章,由技术人员在万分之一地形图上勾绘《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利害关系人无故缺席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勘验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缺席方。缺席方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缺席方要求重新勘验的,勘验费用由缺席方承担。
第十二条 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林权证;宗地情况复杂、交通不便、现场勘验难度大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一)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座落、四至界线、林种、面积等登记事项准确;
(二)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三)无权属争议;
(四)申请登记的宗地附图界线清楚,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经审查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之不予登记理由。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说得好,要从解决群众身边切身利益的事情做起,为人民服务。林权证山证不符,登记内容与实际严重不一不致,这应该要切实更正过来。完成真正的确权。这是群众真正的切身利益。
为此,我们已至少23次上门,至少38次电话,至少26次致信,请求岳麓区农林畜牧局早日办好。然而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会尽量快的帮你解决”。直到现在,仍没有一个确切的解决时间表。我们对此极度失望。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我区已责成区农林畜牧局调查处理。因林权证等级问题较复杂,我区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