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我是长沙市开福区西园北里的一位市民,2003年在长沙金霞纸业市场做印刷生意,2005年因为电费问题与当事的物业发生矛盾,自2005年5月就将电非法停了,我是合法经营,物业是什么都没有,我以前电价是0.72,以前其他物业都是这样收的费用,这个物业来了就1.09元,找了物价局,电力局,法院,很多单位,都是一样,你推我,我推你,一直到现在没有解决,我是上有老二人,下有3个儿子在学习,老婆有精神病,我不做印刷,又没有其他特长,市长大人,你说我怎么办,现在是太黑了,合法的没有非法的好,请市长领导明示,
金霞纸业市场的几栋房子由0176台区一块三相表(彭庆云1104399012)总表供电。市场的几栋房子一楼都属商业门面,二至四楼为居民住户,故我局根据现场用电情况将其总表电价定为20%商业,80%居民电价。根据《供用电营业规则》,我局只负责对该总表的收取电费,至于物业公司如何向其管理的住户和商户收取电费,应由双方协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