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民,万般无赖下寻求市长帮助:去年11月份,贺家湾煤矿职工龙必武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伤送至宁乡县人民医院救治无效身亡,贺家湾煤矿不但不进行工伤申报在死者家属自己申报中还万般阻难,家属历尽困阻于今年3月申报成功,于4月搭成协议,于5月24日下午3:00多钟县劳动局已把工伤赔偿金打至煤矿,家属多次到煤矿领取未果,矿长贺凯良仗着自己是市人大代表能一手遮天公开叫嚣要拿这笔钱周转一个月,这是不是挪用国家资金,拒付国家工伤赔偿金于情于法何理?煤矿未出一分一厘(仅由龙必武所在的工作队上打了400元道场)他凭什么可以挪用这笔资金,死者家属已寻求煤碳坝政府帮助未果,现只能请求市长为死者伸冤,为受害者家属做主,督察赔偿金到位,为老百姓作主。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2011年11月6日凌晨,宁乡县贺家湾煤矿职工龙必武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伤,送宁乡县人民医院救治无效死亡。2012年5月24日,宁乡县工伤保险中心将工亡补助金452285.50元打入到了贺家湾煤矿的账上。2012年7月3日,工亡职工龙必武的妻子覃彩元在贺家湾煤矿领取了上述工亡补助金452285.50元。2012年7月25日上午9点10分,我镇与网民rzhp6186(任志平,男,为龙必武侄女婿,住宁乡县道林镇。)进行了电话核实与交流,其表示所反映的信访事项已经得到了解决。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