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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地税

2018-3-23 2:47:20发布16次查看
我是长沙市雨花区的一个纳税人,公司位于长沙海关附近,平时按税法规定,按时填写纳税申报表,按时交纳税款,按时填写财务报表。现在,每年一度的地税结算,地税局要求,要把交税的银行回单及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打印出来再送给地税局,这种作法是在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既然已经按时交了税,税务局的系统中,肯定会有相关的数据,怎么还要纳税人再次提供银行回单呢,殊不知,这种复印回单的事情,很麻烦,还要把以前的凭证翻出来。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也是一样,我们已按时在网上填写并发送了,为什么在年度结算时,还要提供一次纸质的报表呢,税务局的系统中,难道看不到吗?请地税局为纳税人想想,电子申报成功了,就不能再来报送纸质资料了,太浪费了社会资源了。
尊敬的纳税人: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关于您提出的“年度税费结算时报送纸质资料”问题,回复如下:
税收征管资料是形成于税收征纳活动的第一手材料,它反映了纳税人生产经营的重要信息和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过程。因此,每个纳税年度终了,基层税务部门必须对纳税人的征管资料进行收集归档,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均属于归档的重要资料之一。目前,尽管网上申报系统能查询和打印出相关的纳税数据和财务报表,但打印出来的报表没有纳税人的签章,作为征管资料归档缺乏其应具备的法律效力,故此才需要纳税人报送一份签章的报表资料。
对于您反映的纸质资料浪费社会资源问题,我们已经从减轻纳税人负担出发,一方面简化资料,逐步取消部分纸质资料的报送,如发票领用存报表;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征管改革,长沙地税正在试运行影像扫描系统,纸质资料报送将逐步予以取消。
再次对您的支持表示感谢!
长沙市雨花区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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