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泉塘街道社区辖内东业早安星城院景三栋205、206及104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在未告知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情况下强行违规拆除其住房外承重墙、房屋外立面,造成了院景三栋房屋住房结构的严重破坏,严重威胁到其他业主的公共安全。同时该业主还擅自将其在院景三栋一楼的104商铺与205、206住宅打通,使得其经营性用房和住宅连通,意图将其小区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对于小区内住宅性质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目前,该业主依然罔顾相关部门、小区其他业主及物业的制止,依旧强行施工,引起小区广大业主的强烈反对。请市政府指派相关执法人员调查,处理,以维护其他业主的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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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即派专人对现场进行查勘。该户业主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存在:破坏大面积裙楼屋面将一层门面与二层楼面联通;对户内墙体进行大面积拆除将左右两户联通。该种对房屋主体结构拆除进行装修的行为已对房屋结构及使用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针对该户现场情况建议作出如下处理:
1、采取强制措施停止该户业主的违规装修;
2、由原设计单位对现场情况进行评估,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保证结构安全;
3、请具备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对房屋结构及使用安全进行检测并提出相关加固处理方案;
4、最终的处理结果对相关业主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