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本人名叫熊青,家住长沙县北山镇金星村易家老屋组,邻居杨建明家在去年5月份的时候,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并且是在离我家不到10米的地方新建了一栋面积为120㎡的猪舍,大约可养80-100头猪,他家原来还有一栋猪舍,其规模也很大。可想而知,因饲养的数目过大,将会对本人的家住环境及周边环境造成非常大的影响。他家的新建猪舍里面已经喂养了二十多头猪,并且已造成了对我家的影响。
下面我陈述一下杨建明建猪舍到将猪饲养进去至今各相关部门处理的过程:
因杨建明在建猪舍养猪之初,他本人并没有与我和我的家人进行沟通,没有顾及到建猪舍会对我家造成很大的影响,将要动工的时候,我主动去问过他是否要建猪舍?他回答不是建猪舍,那么既然不是建猪舍就应该是建杂物或者其他用途。作为隔壁邻舍,我没有必要去为难他,可后来的种种迹象表明他是建猪舍,并且已建成。
我在7月份的时候上报到了金星村相关负责人及北山镇国土所,国土所7月30日到了当事人家进行测量取证,并劝其不能够养猪,同时下达了停工通知,但杨建明未认同,当时猪舍里面的隔板设施还没有建成,国土部门表态,他现在还没有养猪,不能做具体评论,只好作罢。
8月底至9月中旬时,他家新建的猪舍里面设施已初步完成,我又上报到了金星村和国土部门,在9月27号的时候,村里相关负责人协同综治、国土部门代表来到了现场进行调解,当时杨建明不在家,他妻子表态说不养猪。我问“那当他所有设施建成,硬要养呢?”综治、国土部门当时就说了,如果杨建明养猪,就上报到长沙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将其按违章建筑拆除。
在9月底至11月中旬期间,新建猪舍里里外外所有的设施都完成了,并且已饲养了20多头猪,大小都有,我又上报了金星村、综治办、国土所。11月30号相关部门都来人到了当事人家,说是做最后一次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他仍将养猪就将其拆除,可是杨建明还是没有认同,相关部门让我等一个星期给答复,那么在12月6号星期一,国土部门说已经上报到了国土局执法大队,执法队回复让金星村相关负责人进行最后一次劝说工作,相关负责人于12月12号对杨建明进行了谈话,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既然解决不了问题,那只好进行做工作,12月17日,由北山镇主管国土和政法的马镇长带队进行了调解,并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书,可是杨建明的态度仍然是非常坚决。
12月31日,我到了长沙县信访局,信访局的同志让我去找长沙县国土执法大队,同时还让我找县纪委。当时我两家单位都去了,执法大队的人说他们虽具有执法权,但仍然需要北山镇人民政府来组织拆除。而纪委的人说,刚打了电话给北山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让其解决,并让我去找北山镇党委何书记,让他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第二天我找到了何书记,何书记又要我去找司法所同主任,同主任讲过两天和马镇长一起再做一次工作,可是年前一直了无音讯。
其实年前我曾多次找过镇政府何县执法大队,镇政府说没有执法权,让我找执法队,而执法队又说没人组织,所以一直这样推来推去。
时间到了今年的2月25日,我打电话给马镇长,问其我家的问题将要怎样解决,而马镇长回答说,他今年不管国土了,让我去找吴镇长,而吴镇长讲要调查一下,等过完正月在说。
2月28日,我将镇政府处理这件事的经过发到了红网,但仍然没有任何回复。
3月11日,我到了长沙市信访局,信访局打发我到县信访局,县信访局打了一些电话,还是让我去找北山镇政府,当天上午吴镇长就带队去了杨建明家做工作,下午又让我一起去,当时吴镇长向杨提出了3个方案:1、将新建猪舍里的猪养到出栏就不养了,里面的设施拆除;2、若要养猪,必须让环保局出具环保证;3、若要以上两点都不同意就将整栋房子拆除掉,提出方案之后,杨说等半个月再作答复,结果直到现在在杨建明的态度依然坚决。
3月26号,我打电话给吴镇长,问这件事将要怎么处理,吴镇长回答说要等镇政府开了工作会再说:我问他什么时候开工作会?吴镇长说:不知道,要问黄镇长和何书记。我很晕,为什么作为一名镇长或副镇长,难道不知道工作会什么时候开吗?况且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难道镇政府这么长时间不开会吗?普通老百姓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什么这样的艰难,是杨建明后台太硬?还是政府的执法能力有限?
当初村干部上门做工作的时候,杨建明就对其说了,你搞不定的,他养猪是有人拍板了,现在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杨建明养猪是有人给他撑腰了。
我1993年12月人伍,1994年我父亲在工地不慎摔伤过世,1998年退伍,当了5年兵回来,没有工作分配,而原有的农田也没有了,我多次找到了村里面和镇政府,都说这是30年不变,没办法,我问他们有没有一定补助,他们说没有相关的政策。当兵五年我四次被评为优秀士兵,1998年参加了抗洪抢险救灾任务,荣立三等功一次。而当时家里的土砖房也面临很大的考验,后山有一小部分土坍塌,导致水从房间里过,没人问也没人帮忙。写这些并不是因为我很特别,我只是觉得作为一名普通的兵或老百姓,也应该得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
尊敬的市长,我写的东西也许有些啰嗦,但是从去年7月份分到现在十个月时间了,其中的苦衷没人能够理会,为了杨建明建猪舍这事我浪费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一家老小都要靠我一双手,请问我有时间来浪费吗?“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我希望将问题反映到您这里来有人能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尽快解决此事,谢谢。
此致
敬礼
汇报人:熊青
联系电话:13874931713
2013年4月28日
熊青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据调查,你信中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2012年7月30日接群众举报电话,北山镇金星村易家老屋组杨建明新建猪场。接到举报后,北山镇政府相关部门处理过程如下:
1、北山镇国土所于2012年7月31日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现场丈量违章建筑猪场长12.3米、宽9.6米,违章建筑占地面积为118㎡,新建猪场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当时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停工,听候处理。
2、2012年9月27日,北山镇政府综治司法部门与国土所会同金星村村干部到杨建明家进行调解,当时杨建明有事外出,他的妻子说不养猪。
3、北山镇国土所又将情况汇报给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2012年12月12日国土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又上户到了金星村易家老屋组杨建明家,执法大队对杨建明进行了谈话笔录,要求停止违法行为,但杨建明还是不听劝告。
4、2012年12月17日北山镇政府马镇长组织国土所与综治办负责人、金星村村委会负责人再次上户做工作,但杨建明还是不听劝告,国土所又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与《限期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通知书》,要求停工,听候处理。
5、3月11日,镇政府分管国土负责人会同金星村村干部再次上杨建明家做工作,杨建明仍不肯接受调解处理,并固执己见,仍坚持喂养牲猪。
现北山镇人民政府已向长沙县有关部门请示,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拆除杨建明违规违章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