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您好!
今日提笔给市长写信,是对发生在自己生活周边的一个不公正甚至感觉到黑暗的现象,已在二十多天前反映过,可一直没有得到您的回复,今天特再次向市长反映,并说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在位于雨花区红星农博会展中心的顶层四楼,[实际上有普通楼房的七层高度以上],开设有一家大型的歌舞公共娱乐场所[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其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更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下擅自营业。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其场内没有安装任何的消防设施设备,上下楼也非常不便,只有一台又小又黑的电梯,并仅只一条安全出口.其间人员众多,密集,出入拥挤,混乱,已经构成了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失火,将导致惨剧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在这种根本不具备消防安全,也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高层建筑内私自修建公共娱乐场所,更在没有通过国家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的情况下便擅自营业,我们曾多次向区政府及某些相关管理部门反映过此情况,然仅只有区消防大队对其进行过罚款的处理后,却仍由其在继续经营,而其他各部门却一直都置若罔闻,无人问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擅自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也应当依法予以取缔。然我们的政府及诸多职能部门为什么没有对其场所进行管理、督察并取缔?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我不明白也不想追问其中原因,我只知道这样一家大型的明显违法违规的公共场所,[在未经消防审核及安检,未经文化部门的经营许可,未经公安特种行业的建档备案,未经卫生环境的检测监管,未经城管部门批准的私搭乱建,未有工商行政部门的营业执照....更别说交纳什么国家税费了]却可以堂而皇之地对外开放,正常经营------这就是我要向我们尊敬的市长先生反映的一个真实的情况。
我没有刻意去抨击某些个人或是政府,也没有去故意扭曲诬造,因为这是个众所周知却无人能改变的事实,只是这个情况折射出来的,却正是当今社会某种黑暗的一面,也很清楚地能让人们感觉到我们政不作为行为,更能让人联想到这正是某些官商之间的钱权交易,为了私利而为其庇护,否则,在现今国家法制日益健全并规范的年代,怎能让这样一家黑店,并具有安全危险的公共娱乐场所如此公然而长久的擅自经营下去???
请市长先生一定要重视,这不但是一件明显的不合法经营行为,也是一件关系到诸多家庭,更是众多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的民生问题,如果能抽点时间,请您亲自过来看看,一切都将明了,恳请市长救民众于水火,并严查力督,还我们一片洁净与明媚晴空...... 谢谢! 此致 礼! 注; 就上述所提之例,今日单指对经营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我想对政府某些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提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1,经营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餐饮场所、游艺、保龄球羽毛球馆、旱冰场、桑拿洗浴等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本属于一种高危性,复杂性、也是每一座城市设置较多的行业,其主要特点就是人多杂乱,这其中先不说每个人的素质品德如何及整体的治安状况怎样,但每一家公共场所都有众多的生命聚集存在,这是事实,所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是首要也是必须的保证。
2,从开设到经营需要经过政府多个部门的申报,审核,检查、批准、合格之后方可进行,并要加强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当然,现今法律规定亦是如此。但是,恰恰因为由多部门进行管理而出现了一些漏洞,并慢慢在各部门中形成了一种潜在的矛盾、到责任大小的区分、到相互推委,到最后的置若罔闻。
3,从开设经营公共娱乐场所的规章程序及法律制度看,它必须通过地方的消防、工商、文化、公安、卫生、环保、等多个部门的审批许可,一切符合条件要求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从事经营活动。这其间首要的一关是消防部门,那么,以此而论,消防也是第一责任人。
4,除了消防部门,还有文化、公安、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同样可以对其进行管理,也是其职责所在,假设当消防不作为的时候,其他部门是否就可以坐视不管了,因为他们有了理由,消防不管,我们能管什么,他们各部门便可以相互推委并推卸责任,事实也正是如此。那么,设置这些部门又意义何在?
5,不是消防部门的权力过大,消防部门对新开设的公共场所的场地建筑,规划使用性质,是否属于违章建筑等等都需要达到规范要求才能接受审批,那么,这又涉及到规划局和城管局。
6,规划局通不过,城管局不拆除,消防部门只罚款而不查封,其他部门而力恐不及,均不过问,这样自然而然就形成一颗毒瘤,慢慢盘踞,成为长久之难题而无人解决,而隐患常存在并随时有可能发生......
7,尽管开设公共娱乐场所门槛众多,却也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符合国情也是法律规定。其实众多的管理部门也都统属地方政府的下属机构。政府的权力才高于一切。今日所提之事是对政府某些部门的的执法不力,执法不严甚至不作为的现象有不满的意见,并甚感愤慨。
我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呼吁我们诸多管理部门能行其职尽其责,建议政府能明察秋毫,督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能单独行使各自的执法权力,不要什么事都要搞什么统一行动,误国误民。让各部门各执法者真正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执法的行政举措,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2013-1-16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红星国际会展中心展馆顶层经营项目引起的投诉,我区高度重视,红星国际会展中心展馆顶层经营项目引起的一系列问题较为复杂,处理难度较大,我区一直在积极协调处理,数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2013年1月16日下午,我区在红星会展中心组织召开了现场办公会。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文体新局、区城管局、区消防大队、井湾子街道办事处、红星实业、经营户代表等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要求违规经营项目经营户在春节前后将经营范围内的东西搬离顶层,另找场地经营。您放映的问题也将随之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