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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病

2018-3-21 21:21:04发布14次查看
我妈妈是岳麓区坪塘镇村民,2012年在金侨看病住院诊断为帕金森,2013.10月至现在在湘雅医院门诊治疗,其费用较高,打针一个月需要3000多,不打针时一个月也需要1000多,我妈妈有参与新农合,但在湘雅这个费用是没得报销的,这个病是要长期治疗的,我们打听到有特殊门诊可以申请,但咨询四医院原来在金侨医院住院的资料有可能批不下来,要申请需重新住院,若在四医院住院报销后需自付5000多,因我长期在外打工,对长沙的政策不是很了解,故想了解特殊门诊申请成功后帕金森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或者可以不住院申请其它的门诊补助吗?另外2013.10至现在在湘雅门诊费用新农合可以报销一部分吗?可以的话,烦请告知程序和相关单位咨询电话,非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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