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本人家住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旅游局朝阳三队,我于2011年5月25日上午9点20分左右,在西湖楼前坪马路边上找人,(看到路边站着两百人左右头戴头盔手上带着白沙手套,拿着铁锹的社会青年)大概9点40分左右,我找到我要找的人(甘二爹)因他(甘二爹)之前答应我于2011年5月26日前往黎托某工地奠基,之所以前往西湖楼前坪马路边找他(甘二爹),是他于2011年5月25日上午9点20分左右他通过别人打电话通知我,第二天有事不能前往工地奠基了,所以找他(甘二爹)落实奠基之事。通过与他甘二爹交流后他(甘二爹)同意第二天2011年5月26日前往工地进行奠基仪式,他(甘二爹)说:“要我落实把奠基的牛买好,我讲好后,就边走边打电话通知买牛的人,落实买牛之事,打完电话就被一名头戴头盔社会青年头戴头盔跑过来掐住我的脖子,我就问他什么事,他就挥手朝我太阳穴重击一拳,我回过头来就看到他身后有十几个头带头盔的社会青年朝我这边跑过来,我立马挣脱打我之人的手,掉头就跑,大约跑了两三米远,从迎面又跑来一个带蓝色头盔的社会青年,朝我下身重重的踢了一脚,然后用砖头砸我面部,(被砸当时我头晕眼花面部血流不止)我身后十几名社会青年,追上来对我拳打脚踢,用头盔砸我头部还有用扁担攻击我,在我被他们殴打过程中,有两名身穿公安制服和路人进行制止,但十几名社会青年并没有停止对我的殴打,在两名身穿公安制服和路人与十几个社会青年在拉扯的过程中,我挣脱出来跑了一两米远,十几个社会青年再次追上来对我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有社会青年,抢了我脖子上配戴的黄金项链和上面吊坠观音共计千足金27克,还把我手上的手机抢了后来手机在地上捡到了,但手机已坏,在两名身穿公安制服和路人的制止下,十几名社会青年,才停止对我殴打,然后朝万家丽路跑了,两名身穿公安制服的人员也没有进行追捕,在党领导和谐社会的今天,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群殴、群抢公民财物,试问在党的领导下和谐社会的今天还有法律的存在吗?
在被十几个社会青年群殴、群抢十几分钟有人一直拨打110报警,被群殴群抢半小时之后,也没看到110人员到达现场(从派出所到事发地不到4公里路程,马栏山社区办公楼到事发地不到1里路),让我感到十分的气愤,随即让家人掺扶下前往洪山桥派出所报案,在到达洪山桥派出所,询问一名公安人员,我说我要报案,她告知在隔壁办公室报案,在家人的掺扶下到隔壁办公室报案,有一名公安人员在看报纸,我说我要报案,公安人员回答:“没人等出警人员回来,你们等一下”,在公安人员回答过程中既然头也没抬一下,在专心看他的报纸,试问身穿警服受人民尊敬的人民公安就这样对待前来报案的百姓吗,就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当时面部还在流血,全身上下疼痛,还能等吗?在与家人无比愤怒的情况下找到了洪山旅游局局长罗飞,然后由罗局长安排被送进163医院,住院进行治疗。当天(2011年5月25日)下午3点多钟才由开福区刑侦大队和户籍民警录取口供,我住院10多天,洪山桥派出所没有出过面,出这么大的事,难道洪山桥派出所没有立案的职责吗?
事后才得知此事因当事政府使用西湖楼前坪的,前面有一百多亩两安用地中得一分自留用地,没有给老百姓一个说法,所以有很多百姓阻止砌围墙,当地政府与老百姓为这块两安用地中一分自留用地多次发生冲突,当地政府多次施工无果的情况下,通过高价发包工程(2万一米的水泥围墙),把工程给施工方,施工方请了两百名左右的社会青年阻止百姓,让老百姓不能阻止砌围墙,这就是当地政府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采用的“政府怕百姓,百姓怕混混的计策”,当天这两百名社会青年打伤多名当地老百姓。
我就是到那找人,无缘无故受到这群社会青年的群殴、群抢,我衷心的希望各级职能部门,以及各位领导严查此事。在党领导下和谐社会的今天,竟然光天化日之下群殴、群抢,还有法律的存在吗?希望各位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给我主持公道。
市民朋友:
您好!该案件已由开福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