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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供电局对新能源供电政策执行不到位

2018-3-21 9:17:19发布18次查看
本人购置了一台比亚迪秦插电式充电汽车,在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也想着能为减少长沙雾霾天气尽一份自己微薄的力量。随着国家对新能源车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5月27日国家电网总公司对社会公开承诺:《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慢充、快充等各类电 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包括居民客户在自有产权或拥有使用权的停车位(库)建设的充电设施,及其他非居民客户(包括高压客户)在公共区域建设的充换电设 施。公司在充换电设施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并投资建设因充换电设施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在国家出台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前,居民低压 客户及居民社区配套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其他客户执行国家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具体参见5月27日《国家电网报》及各大新闻。
在此政策出台后,本人汽车的慢充设备到货(220v,16a,国标),特向长沙市供电局城北营业厅提出用电申请,工作人员任女士热情接待后,经讨论商量后同意我的用电申请,6月25日按流程接收我的申请材料,表示进一步等待查勘人员现场查勘。7月1日通过物业联系上本人小区一位供电局电工师傅,表示小区车库有配电间,可以迁出一根线路,但是需要物业盖公章书面同意才行,已获得的签字同意书不作数。于是本人按要求向物业正式申请,逐级走流程,获取了正式书面盖章的同意书。7月10日再次联系城北供电局,转接到负责查勘的吴师傅(音),表示物业同意也没用,小区不符合供电条件。具体咨询如何符合供电条件,大致意思是:
1.物业出钱进行车库线路改造,将主供电线路分布到小区车位各处,然后才能考虑引线到我车位处。(政府目前只有部分地区针对新建楼盘有提供新能源充电设施的要求,本人小区湘江世纪城为早已建成小区,物业不可能为几个业主出钱改造线路)。
2.牵线到本人车位上无技术难度,但是供电局要从整体大局出发,不接受本人单独牵线,需要至少考虑几十户业主充电的要求,自己出钱负责铺设主线路到大部分车位,然后再连接我的车位,费用很高,不推荐(那还用说!!)
至此本人用电曲折反复的申请过程到此卡壳,本来就不指望国家电网长沙公司能彻底执行自己总公司到处向社会宣传承诺的免费供电接入服务的政策。现在我想问一下长沙供电局,贵公司的新能源政策到底是如何的啊(查勘员也建议我到长沙供电总局去问政策,本人没时间去,问了估计也一样),可否解答?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对于您反映的情况经过我公司的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反馈的情况:7月,您在我公司城北营业厅申请办理充电桩用电业务。受理后,公司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对您的用电地址进行了现场查勘。查勘发现,您车库车位目前由湘江世纪城物业专变供电,此车位周边无公变供电电源,同时车位上方12栋居民户表箱到达此车位直线距离约50米。您需求报装的类型属分散式充电桩,可以采取两种取电方式:一是公用变压器取电,即从12栋居民户表箱加装户表一块,但需破墙施工,自行布线至车库;二是从车库专变配电间接电。因车库墙体、专变设施的所有权均归属湘江世纪城物业公司,两种供电方案的受电及接入系统工程都需由客户投资,并需客户与物业公司协商取得同意后才可以进行施工。
目前,我公司严格按照国网公司相关政策执行充换电设施的业扩报装工作,在充换电设施用电申请受理、设计审查、装表接电等全过程服务中,未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并投资建设因充换电设施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4]526号)第三条“客户充换电设施受电及接入系统工程由客户投资建设,其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由客户自主选择。公司在充换电设施用电申请受理、设计审查、装表接电等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因充换电设施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由公司投资建设。”的规定,可知客户充换电设施受电及接入系统工程应由您本人承担相关建设投资。您与物业公司协商一致,并支付相关费用后,我公司将立即组织分散式充电桩的安装施工工作.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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